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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纸鹤糖的热量小说介绍
千纸鹤糖的热量_HP:千纸鹤糖果

千纸鹤糖的热量

残七瑶

小说主角: 贝尔斯 沙菲克 德拉科 马尔福 潘西 波特 哈利 贝西 帕金森 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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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8/23 0:00:00

最新章节:千纸鹤糖的热量最新章节 Chapter 289 2023-08-23

小说简介:「2021.10.04开坑」「2021.10.10签约」【Chapter99日记本出场】

内容摘要:“小姐,夫人让您到书房一趟”靠在皮质沙发上的女孩放下手中最新的《预言家日报》,伸手揉了揉自己微微发酸的手腕朝前来的小精灵点点头“嗯”见小精灵消失后女孩才站起神来将报纸放在一旁的桌上,理了理衣服女孩才向书房走去“贝尔斯,我想你已经知道我找你的原因了”眼前靓丽的女子便是女孩的mǔ亲,若是不说的话,根本不会有人发现这个看着不过二八的佳人已经是个十岁孩子都mǔ亲“知道的mǔ亲,多久前往马尔福庄园?”女孩双手温顺的搭在小腹处,女人看了眼女孩的动作,满意的点点头“你的礼仪现在非常的完美,但还不敢,要做到无论如何都要保持完美的贵族礼仪”女孩听后几乎是下意识的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轻微点头表示认同“很好,去做发型,两个小时后我再这里等你”见女人朝自己点头后,女孩才转过身踏着每一步都精心练习了数年的步子朝自己房间走去女孩名为贝尔斯·沙菲克,是28纯血中最为神秘的古老家族的后代。从记事起贝尔斯就踏上了被精心计划好的人生,同其他孩子不一样,贝尔斯学会的第一个单词不是父mǔ的叫法,而是“纯血”。沙菲克家族先前便有数位女家主的历史,所以贝尔斯也是理所应当的被当做继承人培养正被两人围着做发型的贝尔斯微微皱眉给自己下了个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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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纸鹤糖的热量书评精选
zssq4435
作者啊!你的节奏能不能快进啊!1200章了才武将!按照你这速度要把这本小说写到大乘期得什么时候去了!还是说这本小说快结束了?
云梦卍今生
书荒看到的,感觉还不错,虽然说进展有点拖,但也有这么多人看,也证明了它的潜力啊!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加油!小伙子,哥看好你。
҉堕҉落҉
这本书写的不错,标题新颖,内容也丰富多彩,让读者有代入感,也有一些卫国和为国的情节,让人热血沸腾,推荐观看!
更新太慢了,多更点死不掉啊。!。。。。。。。。。。。,。,。,。,。,。,。。,。,。,。,。,。。,。,。,。。
携一卷风华
“我是荣耀之神”
“我杀死了上一任神”
“下一个,会是你吗?”
当初看到这三句话时,我正在听《如我西沉》。
“谁一身白苍,坐在了巨人肩膀”听到这句,我想,余泽很像啊——独自奋斗着,收集信仰。直到他碰到了乌诺——他便不在孤身一人了,而是有了伴侣,有了家。
“是沉入海底却依旧耀眼的微光”
余泽,就是那个微光。用智慧,用决心,用能力将星际三万年的那块黑夜驱逐,将神明驱逐。
“耀眼吗,这就是疯狂”
确实很疯狂——两个神明,其中一个原来是人类。这样的组合,想要赶走,或者杀死其他十多位神明,简直不可能。但是他们做到了。
最后,再啰嗦一句:一定要看到结尾。不然,你就错过了很多。
兔斯基
这本书从开头的切入,就为后来残酷的真相埋下伏笔,余泽所背负的是对诸神的愤怒和对挚友逝世的内疚,他聪明果决最后算计的几乎是算无遗漏,乌诺应该是他唯一没有算计到的,是一个意外…美好的意外…命运的垂青,之所以说他是我见过最好的快穿没有之一,是因为它很完整有主线,看完之后很过瘾!!
阿穹
喜欢 非常喜欢!!!!!!!!!!!!!
嗯 是喜欢的!!!!!!!!!!!!!!!!!!
受不弱 攻很强势 不错!!!!!!!!!!!!!
怪盗基德
这本书十分对口味,强攻强受,整篇文章简直撩死我≧◇≦
对在我看来就是神作了啊
大耐↖(^ω^)↗笔芯~
氷泠dē俚甴
每次穿越看的人都很爽
这篇文有点压抑,这只是我个人感觉。
但不代表不好
🌻🌻🌻🌻🌻🌻🎅🎅🎅🎅🎅🎅👍👍👍👍👍👍
歌尽桃花扇底风
《逆神[快穿]》

这并不算是一本快穿,只能算是一个相遇的故事。如果没有快穿式的任务,余泽和乌诺不会相遇,而如果没有二者宿命般的相遇,那便不会有这样一个偏执疯狂到极点的故事…………

前两个故事是相遇,把余泽和乌诺的纠缠娓娓道来,也把乌诺一点一滴打进余泽那颗铁石心肠。并且稍微交代了余泽的背景和目的——他是一个通过小手段而成神的凡人,现在的他要积攒信仰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主神,然后杀回去。
最开始的背景并没有铺展开来,我只当做一个普通的快穿,只是快穿的人身份稍微有点不普通。余泽是一个很有能力很有魅力的人,于是谎言之神乌诺一次次不可避免的被吸引,然后沦陷……甚至在第三个世界真身降临,愿意为对方铺路弑神。余泽就像一块寒冰,他所有的温暖与柔软都给了他热爱的故土与星空,他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在亲手杀死友人的那一天被断送。而乌诺是一团烈火,热烈燃烧肆意绽放,他有着过去、现在、未来,星际、玄幻、修仙,无数时光无尽位面最强大的力量,也有着可以点燃所有人的最真挚的感情。百炼钢化作绕指柔,这是天底下最让人无法拒绝的感情……纵使余泽郎心似铁,也免不了为乌诺这份感情所动摇。而从这个故事开始,「逆神」二字的含义才一点点揭露,「逆神」的背景才渐渐铺展开来……

余泽不止一次说过,他不恨神明,甚至感激诸神降临,否则他还是在贫民窟苟延残喘的一只臭虫。是《诸神》给了他崛起的机会,让他脱胎换骨,从一文不值到一鸣惊人,从贫民窟的垃圾到军校生的首席,从一届废柴到《诸神》榜首,他的功成名就得益于《诸神》,也得益于诸神。他恨的,从来都是自己,而对于诸神的步步为营赶尽杀绝,不过是迁怒而已。
看的时候激情澎湃,但是读完过后,想写一些感慨,却发现那种刺激与兴奋已经随着合卷而平静。我不得不再次翻阅那些片段,并且仍感叹,尽管已经读过一遍,但是再次阅读仍旧让我血液沸腾。

“我是荣耀之神。”

“我杀了上一任主神。”

“下一位神明,会是你吗?”

三句话点燃了星际三万年,拉开了一个屠神的新纪元……余泽不恨神明,他恨的是自己,他恨的是神明让自己背负了友人的性命,那些背负的亡灵,彻底引爆了这个骄傲的男人。诸神黄昏只是迁怒,余泽说了这一切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而已。那一刻起,骄傲成灰,他堕落进黑暗深渊,他隐藏好所有的自得与骄傲,如匍匐在草丛里的毒舌,一击必中一击毙敌,他用所有的光芒与骄傲换取一个开启诸神黄昏的筹码,然后,他赢了……

之所以说这是一个「逆神」的故事而非快穿,是因为除了开篇,之后的所有故事皆为博弈,而非任务。余泽的穿越也非为了信仰,而是要找出诸神的弱点。
「豪门继承人」这个故事里,余泽需要做的就是隐藏好自己,并且找出谁是主神,然后试探出对方的弱点。从这个篇章开始,死神潘正式出现,他欣赏余泽甚至喜爱余泽,但是潘依旧想要除去余泽,在诸神的思想中,唯有一点被奉为信条——得不到,就毁掉。潘是一个极其强大的神,他和乌诺不同,一个生而为神一个杀戮成神,所以潘更像神而乌诺更像人,这二者的区别就在于——乌诺第一时间就承认了自己对余泽的感情,而潘却更加理智的做出选择。潘一直是懵懂的,他知道自己的感官中余泽的特殊与不同,甚至他明白余泽对于他的吸引,心脏因为余泽而跳动,但是他还是不懂,不懂这叫什么……直到那一天,那句话
“就是这个笑容。”
“看到你笑我才意识到……”
“我爱过你啊”
端坐在神座的死亡之神才明白——他的心乱了。

最后的「星盗世界」是诸神的博弈,死亡之神潘、战争之神阿瑞斯、幸运女神莱拉以三大星盗之名齐聚,荣耀之神余泽、谎言之神乌诺隐藏身份伺机而动,智慧之神塞吉、预言之神普得端居后方,财富女神希露中立调和,八大主神之间早已剑拔张弩。最后莱拉真身降临身死道消,阿瑞斯被击中弱点寄体死亡,此时余泽和乌诺占据上风。随后塞吉、普得闯入谎言神殿欲毁坏余泽本体,乌诺久攻不下无奈先撤离保住余泽本体,此时一对一二者平局。谁知随即情况急转直下,潘对战乌诺隐藏了实力,他控制住余泽的寄体让他无法死遁,情况跌落到最恶劣。而后绝处逢生,余泽发现外援,在步步为营的算计下他孤注一掷,最终脱离寄体……此时谎言神殿中乌诺杀死了预言之神普得报了余泽剜心之仇,并且与潘定下约定。若余泽在潘平定屠神之乱前归来,则诸神撤离星际三万年再不踏足,反之乌诺不可插手余泽和诸神之间的战争。
最终在余泽的步步算计下潘输的一败涂地,到最后回首,潘才发现余泽要的从来就不是诸神撤离,
“你的目的从来都不是让诸神撤离星际三万年,你的野心远不止于此。你想让星际三万年再无信仰之争,你想让那群凡人重拾武器相信科技……你想救的,竟然是一个世界。”潘嘶哑的嗓音中难得露出几分不可思议的赞叹之意,他也不得不感叹于余泽的魄力。诸神要是一早因为约定撤离星际,这片星际仍会有源源不断的骚乱动荡,联邦帝国仍旧遥遥对立。而现在不同了,没有人会顶着永生的诱惑压抑十五年,帝国和联邦也会因为足够大的利益合二为一。

“星际三万年有最时尚华美的建筑,有最先进高端的武器,还有一群高高在上的神明。”
“神明之后,便是你们。”

余泽用最平淡的语气点爆了星际三万年,给了人们屠神的捷径,又用约定断绝了所有人永生的痴望。就像余泽说的,这片星空不需要什么神明,人们需要信仰的只是这片星空……

读到这里,恍然才发现,原来自己也一路被余泽带着走了这么一段心路历程,也像星际三万年的凡人一样被操纵着思想。一开始只是以为余泽是一个美式英雄,他从泥泞中爬起,咬碎神明的喉咙,然后为了保卫故土驱逐神明而收集信仰。剧情一点点展开,才发现余泽并不恨诸神,也并不在意永生和信仰,我以为他只是讨厌诸神高高在上的姿态和随手逗弄凡人的戏虐。剧情到末尾才明白,这个男人的思想有多深远,他不只是为了驱逐诸神,更是为了粉碎星际三万年头顶这片暗无天际的黑夜。就像潘所说的:你想救的,是一个世界。
“你想过吗?星际三万年的黑夜实在是笼罩的太久太久,这并非只是诸神的原因。”
“渴望永生抛却科技,渴望飞来横运所以抛弃坚持出卖信仰。这样的星际,纵使诸神撤离也离完蛋不远了。”
“我们头顶这片暗无天日的岁月,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够终结。”
“所以!就算这星际再痛,我也选择将火种送予众人之手。”
“就断流淌再多的鲜血,就算血色会覆盖一片又一片的星域,我也要将他们痛醒。”

但是读过一遍后,再回想全书,才蓦然发现,我记住的根本不是余泽有多么高的情操,多么大义凛然,更不是他翻手间拯救了星际三万年,而是他最开始的目的,最原始的想法:是了,他从来都不是善人,做这一切与其说是为了星际三万年、为了宇宙和平,不如说是为了一己私欲而已。
“我只是迁怒呀”
这句话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里,一想到余泽,便想起这句话……余泽开始诸神黄昏,不过是因为,他因为诸神背负了友人的性命,所以,他在迁怒呀……
潘说“你想救的,竟然是一个世界”
余泽“我只是迁怒呀”
乌诺“什么神明什么信仰,我要的只是你”

感觉特别有意思,我是被“你想救的,是一个世界”这句话吸引的,到最后,想的却是,“我只是迁怒呀”,不过也只有这样的人,这样的故事,才够得上我以为的偏执与疯狂吧!
不管怎样,余泽,他救了一个世界。
这个男人,他叫偏执狂。
天阶凉如水
炒鸡棒啊啊啊啊啊啊啊!
攻受都特别酷炫!!

好久都没看到入眼的快穿了,这本要是下面也继续保持这个文笔的话,和打脸狂魔相比肯定有的
老大
身为一届书民,我特此表示,不看就是错过。不论是故事情节,还是文笔,或是角色性格,都是我的口味。我不知道你们怎么看待它,但是,对我来说,它是神作!!!!!!!!啊啊啊啊啊!!!!!!
露水姻缘
愚者和乌诺的爱情很美好,但我更加喜欢潘,死亡。新生。
我钟情于你,
但我更爱自己。
这是潘。
我喜欢他。
是真的非常好看!!!强推!!!主角真的帅炸了!!最符合我心中想的!!!!就这样~啾咪~~~~~~~~~~~~
璐筱
我不喜欢那种萌萌弱弱的受,余泽的帅气,魅力,信仰等征服我那颗挑剔的心,余泽,让人神魂颠倒,无法自拔。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霸道偏执的乌洛,冷静理智的潘……而且每个位面故事都很精彩,作者文笔流畅,剧情剧情好看的不要不要的ヾ(≧O≦)〃嗷~
山下百合
又去看了其它书评,回来再多嘴几句。
以下仅为个人观点。
我觉得逆神比打脸好。
1.从人物的人格魅力与生动真实的程度上来讲,打脸真的要差很多。打脸主人公似乎是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只剩系统和小攻似的,他的人生太单薄,说是快穿过很多世界经历过形形色色,并且在这些经历中这样技能会了那样技能也会了,轻松成为全才,但实际上在之前大多数的世界里他都是被系统操控者,没有真正投入过感情一直置身事外,还几乎都是人人智商下线的狗血剧本,这就像是现实中一个人看的狗血小说多,所以心机、思想就会变得很深一样的荒谬。而他在穿越之前的经历更是寥寥几句话就带过了。
而余泽,他的尊严,骄傲,承受的折辱,背负的伤痛都太多太多,他甚至从一开始就打着玉石俱焚的念头,如果不是乌诺,他只怕会真的把成为了神明的自己都一起杀掉,从此此界再无神明。
2.从剧情上来讲,打脸剧情......也真的是很直白,整个中心就两个:打脸和谈恋爱。原谅我,整部书里我还真没看出有什么很有内涵的剧情,更没看到一个有点智商的配角。主线剧情简单地不忍直视,情感纠葛也给人感觉过于单薄,完全没找到什么能打动人心的东西,格局太小。
而逆神,请自己去看吧,余泽心中一直有一条看似艰难却永不动摇的路,就连乌诺真挚的情爱都只是走过一段路后得到的附属品,甚至就是到了最后余泽对乌诺也抱有杀心。这是他的荣耀,无论是谁,无论他是生还是死,都永远别想插足。
最后,也许是楼主更喜欢强势的主角的原因,打脸主角虽然一直实力不弱,但说真的,其在攻面前的气场真的是越来越弱,最后都让我感到有些憋屈了:毕竟从不喜欢主角的伴侣过于强势,而主角弱势的戏码(楼主看的大多是主攻文)
而逆神,呵呵,乌诺你对这余泽好自为之。
乌诺爱酒,而余泽刚好是他最爱,最沉醉,最痴迷的那一种。亲爱的,你听说过一见钟情吗?❤一个眼神,一次呼吸,一个笑容,就爱上了,不管是乌诺,还是潘,不管是狗尾草,还是香槟玫瑰,对于余泽,他就是乌诺的一切,他是潘唯一爱过的人。余泽是幸运的,乌诺是幸运的,潘是幸运的,爱上了,忠诚了,相伴了,便是终生。感谢你让我看到了这本书。❤
糖十九
我想我爱上了这本书,不,我是爱上了余泽。
“圣父”这是他最后的称呼。
依靠“诸神”从贫民窟走出来的余泽
他的眼睛,看到了最深处的光芒;他的理智,能让读者疯狂;他的温柔,更是让人贪恋。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一个不懂得信仰的人。但我在文终,却如此想到:如果我是星际中的一名公民,知道真正的事实,我一定会对余泽献上我最真挚的信仰。
“不值得”这是我看完的感受,凭什么,在最后,承受一切的是余泽呢?! “星际之人所信仰的不论何时,都应该是头顶的那篇星空。”余泽为了这句话几乎付出一切,所有的牺牲却没有人看见。
乌诺,一个偏执狂。他陪伴余泽走过了那段最危险,最疲惫的时光,他是余泽最后的温暖,就像是补偿一般来到了余泽的身边。
这本书,是不会褪色的!
归零
你们把这两部作品做比较有没有想过两位作者的感受,就像是把你的作文跟别的作文比较一样,一些不相干的人说哪个哪个的好,另一个怎样怎样的不好,任谁也会尴尬的。
两部作品都很优秀,各有各的优点,每个人的喜好不同,但请尊重这个作品,实在碍你眼了,出门右拐。
小说的主角是性格不一的,也许套路相同,但给人的感觉会不一样,看小说就是一个娱乐的过程,看着憋屈了可以走。
总之,我的意思是你可以讨厌一部作品,但是请不要诋毁,写出一部小说不是那么容易的。
以上是我的观点,有感而发而已,也可以当做放屁。
ONE PIECE
就攻而言吧,深情又强大,感觉是每个汤姆苏的文必备的,这我毫无争议,但是呢,受是怎么回事,太过冷血,就算作者写出来他爱上攻了,可是爱呢,我怎么只看见他各种那里面的神迷的神魂颠倒,有那么迷人?我看不到啊,迷人之处呢?知道攻占有欲很强,他还一天做出令攻妒恨失控的事,攻一遍遍和他说了,他依然若无其事的做出一些令人讨厌还感觉为自己立贞洁牌坊的事?实在看不下去了,越看越失望,里面的感情太莫名奇妙了。我是不懂